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
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
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
(2016年12月28日蒙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)
蒙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: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4日报到,2月5日至8日在蒙自召开。建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是:
一、听取和审查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;
二、审查蒙自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蒙自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(草案)的报告(书面);
三、审查蒙自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(草案)的报告(书面);
四、听取和审查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
五、听取和审查蒙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
六、听取和审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;
七、选举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、委员;
八、选举蒙自市第三届人民政府市长、副市长;
九、选举蒙自市人民法院院长;
十、选举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;
十一、其他。
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6年12月28日